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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党合作结硕果 和衷共济谱新篇
4月22--23日,省委检查组一行10人,在组长陈安文(省委统战部巡视员)、副组长罗康宁(省参事室助理巡视员)的带领下,到我市检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发[1989]14号文件)的情况。
检查组在听取了我市贯彻落实中发[1989]14号文件的情况汇报和党外人士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发[1989]14号文件情况的意见后,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发[1989]14号文件精神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检查组认为,自中发[1989]14号文件下发的15年来,茂名市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按照文件精神,认真抓好各项制度和政策的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合作与协商,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人大、政协中的作用,大力举荐、选拔任用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担任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领导职务,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各民主党派为茂名市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发[1989]14号文件精神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也指出我市存在的实际问题。如有些制度还不够健全,市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一直未配备党外领导干部,民主党派目前工作条件差等。
省委检查组对我市今后贯彻落实中发[1989]14号文件提出要求后,市委副书记宋寿金代表市委向检查组作了表态:一定要发扬成绩,克服不足,认真研究解决检查组指出的我市存在的实际问题。还将参照省委的做法,对各县(市、区)贯彻执行中发[1989]14号文件情况进行检查,以进一步推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目前,我部已把检查组检查的情况向市委作了汇报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工作建议:
一、近期,以市委名义,组织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以及民主党派市委会等单位人员参加的市委检查组对各县(市、区)贯彻执行中发[1989]14号文件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二、市委、市政府制定有关文件,建立市政府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对口联系制度。建立市委常委、中共副市长与民主党派负责人一对一交朋友制度。
三、抓紧物色、配备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党外领导干部。在政协机关配备一些民主党派干部。
四、解决民主党派工作条件差问题。待市委新办公楼建好后,建议安排现在政协办公楼给民主党派办公。目前,首先要安排两套房给致公党、九三学社2个民主党派办公。市政府财政拨款给七个民主党派机关解决一辆工作用车。要求市委把民主党派专干住房问题纳入市委住房分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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